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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够全年养路费可免缴2个月费用 时间:明年1月31日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01 南方日报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唐洁)有车一族请注意!深圳市2005年养路费征稽工作正式开始,凡在2005年1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市民,可享受免缴2个月费用的优惠。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各公路费征稽所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各辖区公路费征稽所已经开始了2005年养路费征稽工作,市民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及下午14时至17时之间携带行驶证和现金前往缴纳。同时,如果市民是深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深圳市商业银行的客户,也可以前往三家银行在市区内的网点办理缴纳养路费的手续。

  在2005年1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可享受免缴2个月费用的优惠。逾期缴纳的,将不再享受年费优惠,并自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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