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月缴20元保门诊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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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深圳市劳务工统筹医疗试点办法》三种方案出炉,方案一较受欢迎 劳务工月缴20元保门诊大病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让劳务工同时享受门诊和住院医保的三个方案昨天浮出水面,来自劳动保障、卫生、综合开发研究院等单位及部分医院代表就此展开了讨论,其中月缴20元保门诊大病方案较受欢迎,有与会者比喻劳务工以前月缴25余元只吃到了一个苹果,现在月缴20元多吃到一个橙子。 目前只能享受住院保险 现行的《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外来劳务工只能享受住院保险,无法享受综合医疗保险。但仅投保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月就需22元,一年就260多元。外来劳务工每月工资不足千元,且以青壮年为主,平时患的主要是头痛脑热等一般性疾病,故参保积极性不高。 针对外来劳务工就医难问题,深圳市“劳务工就医难问题工作小组”提供了《深圳市劳务工统筹医疗试点办法》三种方案,并于昨天召集劳动保障、卫生、综合开发研究院等部门及部分医疗代表召开了方案论证会,三个方案的劳务工统筹医疗缴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并各有利弊,如每月20元的方案既保住院又保门诊,但门诊医疗待遇偏低;每月15元的方案门诊医疗待遇比20元的方案还低;每月缴费10元的方案则住院待遇差别太大等。 月缴20元方案较受欢迎 讨论中,与会代表还是比较欢迎月缴20元的方案。有与会者对此分析,20元的方案可以保证现有的住院医保水平,只是略有控制。比如:设立了最低住院医保起付线是300,如果劳务工住院花了5300,可以报销5000×90%,即4500元;二是报销最高限额不超过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以去年为例,劳务工最高可报销12万元。 在门诊医保方面,20元的方案和国家基本门诊用药目录水平一致,可以让劳务工享受2000多种药。“等于劳务工以前只能吃到一个苹果,现在吃完苹果后还能吃橙子”。 方案解读 方案一 月缴20元,既保住院也保门诊 缴费标准:每月20元,其中单位13元,劳务工个人7元。 资金分配:10元用于支付劳务工住院医疗费用,8元用于支付劳务工门诊医疗费用,2元作为风险调剂金。 方案二 月缴15元,门诊医疗待遇偏低 缴费标准:每月15元,其中单位10元,劳务工个人5元。 资金分配:7元用于支付劳务工住院医疗费用,7元用于支付劳务工门诊医疗费用,1元作为风险调剂金。 方案三 月缴10元,住院待遇差别较大 缴费标准:人均每月缴费10元,单位缴交7元、个人缴交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