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携款外逃涉嫌合同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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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42 新华网 |
因一时起了贪念,安徽来银做生意的曹某携款外逃。12月13日,涉嫌合同诈骗的曹某终被抓捕归案,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的曹某在银川市东环批发市场做茶叶生意。2003年4月9日,曹某与银川红鹰商贸有限公司的甄某签订了价值22万元的PVC管材的购销协议,曹某当天支付给甄购物定金8万元,剩余款按照协议货到付清。 2003年4月15日,甄按照曹的要求将所有PVC管材送到银川市自来水公司,并随后找曹索要剩余款。但是,到5月24日,曹某到银川市自来水公司结清了32万元的管材及各种工程款项后外逃。甄某立即以曹某涉嫌合同诈骗向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涉案金额14万元。 经侦民警经过调查、寻找,一直没有曹某的音讯和线索。2004年10月份,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得知曹某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做生意的消息,经侦大队再次立案,并将曹某上报为网上逃犯。12月6日晚7时许,经侦民警在广德县一餐馆内将正在吃饭的曹某抓捕归案。经审讯,曹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然而,就在曹某被羁押期间,曹的熟人将看守所团团围住,企图阻挠民警将曹某押解回银。为了不出意外,民警将曹某从当地看守所强行带出,打车从广德县赶往南京,并立即转乘返回银川的火车。12月13日上午,民警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安全带回银川。(来源:银川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