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中的违法行为可检举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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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03 新华网 |
为严肃法纪,保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青海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成立执法检查组,严肃查处在经济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青海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971)6312300、6302633;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子信箱:px824500px_px@163com或yxf_qh@stats.gov.cn 来源《青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