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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可享医疗互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06 龙虎网

  【龙虎网讯】读者自述:我是私营业主,雇有几十名员工,大部分是来宁的外地务工人员。听说市职工互助会有项专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互助保险,我想了解该互助保险有关内容。

  专家解答: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来宁参加城市建设,为缓解进城务工人员因意外伤害和急诊住院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市互助会于2004年4月制定了《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互助保险实施办法》,该项目规定,18—60岁的进城务工人员均可集体参加,每人每年缴60元,互助期一年,因意外伤害和急诊住院,经治疗终结后,市职工互助会按劳动部、卫生部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支付互助保险待遇,最多可获得12000元。

  此外,住院期间,市互助会每天支付40元的住院补贴费,最多可支付3600元。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进城务工人员”的范畴,主要指非南京市区户口,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既包括农业户口,也包括非农业户口的务工人员。二是“集体参加”的概念。本办法所指的“集体”,不仅是传统习惯上所指的单位组织,务工人员既可以由用工单位、劳务中介公司、社区组织参保,也可以工程项目、地域行业办事处组织参保。目前,本市已有多家单位组织务工人员参保了。

  作者:乔晓玲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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