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审判腐败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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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4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15日讯(驻湘潭记者 刘晓波通讯员曾奕)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原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原大队长邹伟湘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非法所得82万余元上交国库。据悉,此案还是湘潭市首例“零口供”案。 “保护费”收得人忍无可忍 今年44岁的邹伟湘,于2001年底担任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 岳塘区检察院渎侦局介绍,邹虽然职位不高,但在湘潭却是个“有影响的人物”,他利用职务便利私定规矩,向湘潭娱乐业主强收“保护费”。去年12月,一名业主忍无可忍,将自己与邹的对话偷偷录了音,并联合其他一些业主,向纪检部门举报。 今年5月19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邹刑事拘留。10月15日,邹被岳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零口供”抵不过铁证如山 邹伟湘被刑拘后,直到如今,仍未亲口交待一件犯罪事实。但检察机关经过艰苦侦查,用大量扎实的证据将邹伟湘“锁定”。 岳塘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并查明了以下事实:邹伟湘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电游室经营业主王某、叶某等人为开设赌博类游戏机所送的现金2.5万元。此外,邹伟湘家中有银行存款和现金110多万元,除去非法收受贿赂2.5万元及其它收入7.8万元外,尚有79万多元人民币和部分美金、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