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5.2万下岗失业人员得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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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2:47 新华网 |
河南省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再就业税收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据省地税局统计,2002年底至今的两年间,全省共对符合再就业税收政策的纳税人减免税款8866万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52689人。 2002年12月,国家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之后,为减轻低收入纳税人负担,河南省对营业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将省辖市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5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500元,县(市)及农村由原来的月销售额4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000元。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减少了报批材料,简化了办理减免税程序,将减免税审批权限由省辖市局下放到县(市、区)局审批,各审批单位普遍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并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办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为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