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程序掩非法行为私分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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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4:16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2月16日消息:邵某在担任嘉定区交通局局长期间,于2003年1月至12月,在经局领导班子讨论后,由副局长闵某(副处级)直接负责,综合财务科科长唐某具体操作,通过将部分国有资金截留不入账或转账至外单位等手法套取现金153万余元人民币,除部分用于外协、慰问等开支外,其余143万余元均被集体私分。今年11月,嘉定区检察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邵某、闵某、唐某提起公诉。 (来源: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