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购房该不该交“入伙费”》报道受关注 谢先生称要用法律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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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16 南方日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姜岩)昨日本报《东莞观察》推出《购房该不该交“入伙费”》一文,报道出街后立刻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读者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表示感谢和支持,有发展商表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是问题的关键。而当事人之一的谢先生则告诉记者:“准备启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虽然报道已经见报了,但报道的主角之一老谢依然高兴不起来。他说,感谢《南方日报》的报道,让他能够了解到相关事实的真相。但他就这一遭遇拨打物价局的投诉电话12358后,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他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明确了要交有线电视线路预埋以及煤气管道预埋的费用,所以物价局不予受理,建议他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谢先生表示近期将联系相关业主,向有关方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