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撵走占道商贩 雇人乱收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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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0:0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黄志东)3名男子向商贩收取“占地费”后不出示任何收据,同时他们的身份也很特殊,是市场雇来的社会人员。 这是发生在长青综合市场外的怪事。 占道商贩 不知道钱被谁收取 昨日11时,记者来到东陵区长青路9号,30余名商贩正在那里摆卖各种小吃。 一个烤红薯的商贩说:“我们每天要交7元钱呢,2元卫生费,5元占地费。”“收费的话,不就说明有人同意这个市场存在了吗?”记者问。“收费的只是几个社会人员,连收据都不开。”商贩苦笑道,“我都不知道把钱交给谁了!” 记者目击 收费人被盘问跑了 12时左右,3名中年男子大摇大摆地出现了。从商贩队伍的一端开始,逐家要钱。每家商贩都顺从地拿出5元钱。 “你们收费不给票据吗?”记者问道。收费者没理会。 “哪个单位收费啊?”记者再问。“我们就是管这片的。”一个收费者回答。“替谁收费啊?”记者表明了身份。“不知道。你去问大厅!”收费者匆匆离开,留下两位还未交“占地费”的商贩。 长青市场 为了撵走占道商贩 在沈阳市长青综合市场管理办公室里,记者发现了一名自称姓狄的收费者,随后记者见到了市场管理办公室丁姓负责人。 记者:收费的几个人与市场管理办公室有关系吗? 丁:他们是我们组织收费的。非法市场影响我们市场的经营,我们这样做是想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取缔非法市场。 记者: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对市场外商贩收费吗? 丁:没有,我们就是想取缔它。 记者:那违法吧? 丁:没办法。 记者:为什么中午收费? 丁:我们目的是让商贩一个不剩,收费的人员也要发工资,所以中午也收费。 记者:收缴的费用给收费人员发工资? 丁:先交给我们,我们雇那几个人也得给人家工资。 记者:没有收据,怎么知道他们收多少钱? 丁:根据商贩的人数。 最后,丁姓负责人表示,“明天不会去收费了。” (奖励线索提供者张先生15元) 编后 非法市场影响长青综合市场经营,收费是为了引起注意使之被取缔,而收取的费用也用来发工资。 长青综合市场的行为似乎“有理,有利,有节”。 然而,真的如此吗? 随意收费而没有任何凭据,这是无“节”;没有权限却硬要收,这是无“理”;而“无节”“无理”的行为长期进行下去,对于自身也只能是“无利”。 维护自身利益,取缔非法市场,可以举报,可以投诉,却不可以私自收费,即使是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非法市场固然有其可恨之处,“以非制非”更不是明智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