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3名乡镇干部玩忽职守,对一起死亡14人的特大煤故瓦斯爆炸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毕节市法院日前作出宣判,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原毕节市杨家湾镇副镇长钟以福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原镇乡企业站站长路绍宇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乡镇干部聂开政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钟以福原系贵州省毕节市杨家湾镇副镇长,于2003年7月至2
004年3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在此期间,他长期放任本镇不具备生产条件、省、地、市政府下文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清理的民用煤厂偷挖盗采。在多次带队检查中均发现华祥煤厂存在非法开采情况。他以创税为由,隐瞒事实,指使原乡企站站长、被告人路绍宇填写假检查单,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钟以福于2003年11月还以炸封非法煤井为由,采取欺骗手段,用镇政府名义,给华祥煤厂办理了购买炸药和100枚雷管的手续,为其非法生产提供条件。被告人聂开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他与华祥煤厂包保责任人、被告人路绍宇一起,在对华祥煤厂管理和检查中,发现政府封条被撕,上锁的绞车被打开,有人违规下井作业后,以看不见出煤为由,并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追查。同年3月3日,两人再次到华祥煤厂检查,发现对方仍在生产,打招呼予以禁止。煤矿老板假称在修巷道,两人未认真检查,竟与对方在煤厂喝酒吃饭,不按要求对该煤厂进行查封和监控。2004年3月12日,华祥煤厂在没有瓦斯检测技术人员的情况下,组织工人下井非法开采,酿成瓦斯爆炸死亡14人的特大事故。
法院认为,这3名被告人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这起特大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遂做出上述判决。据悉,这3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记者何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