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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形势严峻,一女工连续8年没有休息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0:3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不缴社会保险费变成招商引资“优惠条件”;每天必须“正常”工作14小时;1.1万家企业所用的8.3万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1241元……省人大财经委执法检查显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在我省依旧突出,维权形势仍然严峻。

  不缴社会保险费竟成“优惠条件”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来投资,把不缴、少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导致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出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不能善待劳动者,甚至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违法责任规定过轻,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造成用人单位宁愿违法被查出后处罚,也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保障法律义务。

  女工连续8年没有休息日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有关部门对13个市的4379名女工调查显示: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39.2%,其中私营企业仅有11.4%。另外,加班加点严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发放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根据对13个市的4379名女工调查显示,每天工作9小时以上的占50.4%,每月可休息1-2天或无休息日的占26.8%。一家丝绸有限公司明确规定每天必须正常工作14小时,没有休息日,每月可以请一天事假,每周允许一天不加班;一公司女工反映,已经连续8年没有休息日。

  劳动监察大队“有牌子没编制”此外,劳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劳动者权益屡受侵害的原因之一。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是《劳动法》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但是,目前全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远远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究其原因,一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仅有700人,相对于面广量大的用人单位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二是不少地方监察机构也不健全,有的虽然组建了劳动监察大队,却只有牌子没有编制;此外,多数地区的劳动监察机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日常开支难以保证,从而削弱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力度。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编辑 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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