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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马小军一审被判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1:4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袁瑛)12月1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乡柳湖村农民马小军杀死两发廊妹案一审开庭,杀人犯马小军被判处死刑。

  2003年春节前,马小军与平凉市崆峒区经营美容美发店的吴某相识,并发生性关系。

  2003年4月3日,马与吴相约在马家幽会。

  当晚在马家,吴某给马小军服用了白色粉末状药物,在二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马小军感觉身体不适,追问药物成份,二人发生争执,马恼羞成怒,竟将吴某掐死。

  作案后,马小军将吴的尸体抛弃于柳湖乡十里铺三社附近。

  2004年5月27日晚,马小军在崆峒区红旗街一美发厅认识了一位姓黄的发廊妹。次日晚,马向该小姐付嫖资200元后,将黄某带到家中发生了性关系。后来,黄某接到一电话后要求离开,马小军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马小军乘黄某不备将其掐死。作案后,马小军将尸体装入编织袋抛于荒野。(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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