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纯属个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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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1: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郑仲晔 宁波晚报讯本报14日2版刊登了《慈溪一民营医院连遭莫名举报》的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记者昨日获悉,慈溪有关部门已就此事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慈溪卫生部门表示,此事纯属个人行为,不关乎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 本月14日上午,记者曾与其中一个举报人周某有过接触,他承认曾以“妇保医院整容科全体职工”名义给上海九院发过一封举报信,说明光眼科医院假借上海九院牌子,招摇撞骗,收费奇高,希望九院严加查处。他认为自己举报的内容是真实的,并没有捏造。他还特意到上海九院核实过,明光医院平时的门诊医生并不是从上海来的。他表示,自己还会以适当的途径反映问题。 昨天晚上,记者电话采访了慈溪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已经了解了事情经过,也仔细听取了双方的解释。他认为,事情已经非常清楚,这只是个人的错误行为,并不涉及两家医院的关系。现在慈溪妇保医院已就此事进行调查,很快会有明确的处理意见。至于明光医院要讨回公道,包括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他们完全可以这样做。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卫生部门一贯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如果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之间真的发生类似不愉快的事情,卫生部门会进行协调。 据悉,前天下午,上海九院特地向慈溪妇保医院发函,函中再一次确认了他们与明光眼科医院的合作关系,同时指出将保留利用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的权利。但令人觉得滑稽的是,就在差不多时间,上海九院的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又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内容与前面几封大同小异。(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