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排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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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8:37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排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表:明年1-2月份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3-4月份要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的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5月1日生效时能统一上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表示,要抓紧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严格选任好人民陪审员,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键。各基层法院应优先考虑提名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同时,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 曹建明介绍,为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筹备、协调和组织,指导地方法院开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工作。 曹建明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内部都要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的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上级法院特别是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把监督、指导工作作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同时,要抓好本辖区人民陪审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相关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本辖区人民陪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任务。 据介绍,为做好培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将编写人民陪审员专用培训教材,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