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处方统一格式新处方将分成四种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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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7:05 新华网 |
按照国家卫生部等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昨天,河南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的处方,必须使用统一的格式。 据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这是河南省首次要求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处方统一化,此前,无论是处方的大小、格式,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均存在差异。从2005年1月1日起,各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处方,将以“同一面孔”出现在患者面前。新的处方格式分为前记、正文和后记三个部分。前记包括医疗、预防、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和门诊等。正文需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则包括医师签名和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此外,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专业技术人员也要在处方上签名。 据介绍,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统一规格自行印刷。和以往不同的是,新处方还将分成四种不同的颜色,其中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则为白色。而此前的老处方,只有红色和白色两种。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字后有效。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保健机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两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另外,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2005年1月1日新处方开始使用之后,严禁医生开处方时使用患者难以看懂的字迹和符号。(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