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贺卡夹着现金卖异常畅销 律师:此举违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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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7:32 新华网 | ||
昨天下午,在东区邮政局营业大厅,记者看到有3处柜台出售各种样式的贺年卡片,其中由“上海生肖纪念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有钞票的贺年卡最引人注目。一种贺卡内夹有第五套面值100元人民币的贺卡,售价为125元;另一种卡夹有面值50元纪念币,售价为80元。贺卡封面上有一只24k镀金的“金鸡”,贺卡的卡号与内夹的人民币号码相同。 据销售人员介绍,此类的贺卡限量发行两万张,12月初这种贺卡到货,不到一个月就快卖完了。邮局在近三四年岁末年初都会销售这种现金贺卡,最后都会脱销。顾客购买贺卡片,邮局可以开正规发票。 为了更多地了解贺年卡的情况,记者打算联系“上海生肖纪念品有限公司”,但上海的114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生肖纪念品有限公司的电话号码没有登记;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也没有发现该公司的信息。”随后记者拨通上海市工商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情况。上海市造币厂的赵先生告诉记者:“没听说过上海生肖纪念品有限公司,不过这边有很多生产纪念币、纪念品的公司!” 记者拨通了中国邮政的客户服务电话11185,咨询此类贺年卡的情况,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并没有这种业务。 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贺年卡夹着现金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记者任宏实习记者马子越)(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