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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难 市残联建议由税务部门捆绑收费受到人大代表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8:5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晓红)广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率不足10%。昨日,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时,对市残联建议改由税务部门一起捆绑收费的解决思路提出了质疑,并建议减少企业征缴额度。

  逾90%的企业没按规定缴费

  根据《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广州市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外地驻穗单位和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在企业年审时,都应该按照上年度在职员工平均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安排就业指标的,则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昨日,市残联透露,今年全市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用人单位18180个,共收缴就业保障金12458.774万元,其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企业数和征缴上来的保障金都非常低,年审企业数不足全市15万用人单位的10%,征缴金额按去年广州市工资总额400多亿元来算,保障金应该征收4—6亿元,而今年的实际征收额仅为理想数的1/6—1/4。

  残联提议由税务部门捆绑收取

  对于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率过低,市残联理事长宋卓平分析,主要是《办法》没有对拒缴保证金或拒不参加年审作出法规性质的硬性规定,而市残联自身的执法检查人员和执法手段又十分有限(主要靠登公告和发通知催缴),造成目前90%以上市内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的企业根本就不来年审”。在市残联企业年审办公场所,记者看到这里干净漂亮的办公设施几乎等于空设,没有一家企业主动上门来要求年审并缴保障金。

  对徘徊于低迷状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昨日提议能否交由税收部门一并捆绑收费。

  代表建议减少企业征缴额度

  前往视察的相当一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此提出了质疑。有代表反映,从市残联提供的保障金使用情况来看,有部分支出用于了残疾人安养院建设、康复实验学校建设、康复中心设备购置、补贴贫困残疾人住房等,这些似乎都与“就业保障金”关系不大。其实,这部分支出应由民政部门或政府财政解决,而不应该由企业来承担,捆绑收费不妥。另有人大代表提出,企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不太了解,希望以后能加大宣传,并在提高征缴力度的前提下相应减少企业征缴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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