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呈现三种“薪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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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9:45 东方网-劳动报 |
浙江日报最近,各地相继开展了“清薪行动”,加大了解决欠薪难题的力度。为此笔者走访了温州市的有关部门。 据了解,温州市劳动部门接受的欠薪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反而略有增长,较早就出现了劳资投诉“井喷”。 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周队长说,往年11月份劳资纠纷“相对平静”,但今年随着“清薪行动”的开展,投诉高峰提前一个月到来。该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欠薪投诉高峰较早出现既让人欢喜又让人忧,喜的是问题发现早、解决快,忧的是它暴露出该市劳资纠纷还大面积存在。 从鹿城劳动监查大队近期受理的劳资纠纷看,大致有三种“薪情”:未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纠纷占到50%,由工价引发的纠纷约占30%,余下的20%则是合同违约。这一组数据大体上也反映了该市今年劳资纠纷的新动向。 不签订合同是遗留下来的“老毛病”。和往年外来员工、企业主因法律意识淡薄忽略签订合同相比,今年“明知故犯”的占了不少,外来务工者的担心是,现在打工工资普遍不高,签了合同就等于套上“紧箍咒”,而企业为了迅速招到工人往往顺其自然。劳动监查人员指出,这种违反了劳动法规的做法其实很不明智,本想跳槽在合同中留有余地,但如果出现工伤等情况吃大亏的将是务工者本身。 工价纠纷比往年有上升的新趋势。比如装配一只打火机或者缝一个鞋帮,招入时厂方说是一角,但结算工资时少了两分。劳动监查人员表示,类似的纠纷不在少数,但解决又存在难度,原因是工价因厂而异,工人如不能拿出有工价条款的合同等法律文书,劳动部门调查要找第三方证人显得不太现实。 合同违约比例虽不高,但其中的一些问题却发人深思。鹿城区一家鞋企三名高薪员工合同期未满跳槽,事后三人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2万多元工资,但他们了解到,这种行为如细究起来,最终有可能要支付高于工资的企业损失费,三人于是撤诉。据了解,这类由擅自跳槽引起的合同违约并不鲜见,它说明了务工人员法规意识的欠缺。(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