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例未成年人传播淫秽案昨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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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20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2月18日消息:昨天,闸北法院对上海首起未成年人因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案件作出宣判,年仅16岁的王天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家住云南省马关县,今年只有16岁的高二学生王天今年4月在云南与上海一信息技术公司取得联系,租赁了服务器。由于点击率太低,王天决定为网站加点“佐料”,便开设了个人电影网站,在上面提供“行驶轿车内的偷欢”等淫秽电影的有效链接。从6月份到8月份,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里,点击王天电影网站的人数达到91万余次。王天的银行存款达到了近5000元。今年8月16日,王天的行踪被警方查获。 (来源: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