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6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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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3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17日讯15日上午,新化县人民法院对涉嫌“6·6”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审判决,至此,全省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在新化县圆满告破。 今年6月6日凌晨,新化县烟草专卖局在该县白溪镇汪家村二组查获一地下卷烟制假工厂。案发后,省烟草局、省公安厅、娄底市烟草局、当地党委政府、新化县烟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在省市公安、烟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顺藤摸瓜,经过近6个月的深挖,共查获假冒成品卷烟近3000件,价值22.8万元的制假YJ1423型卷烟卷接机一台(套)、烟丝12.8吨、卷烟纸165盘、水松纸71盘、滤嘴棒34件等原辅材料,制假钢印15套,案件总值近160余万元,共抓获参与制假人员14人。 在一审判决中,张光宗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83万元,刘元华、张小康、刘文华、朱长富、邓国生等5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不等,共计处罚金137.5万元。(杨昌毅刘孟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