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最高法院要求: 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10 沈阳晚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要高度重视对“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中,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切实保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曹建明特别强调:“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曹建明还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妥善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者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发育和完善。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