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零口供” 判决一腐败警察4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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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10 沈阳晚报 |
新华社长沙12月17日电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原大队长邹伟湘,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非法所得82万余元上交国库。 今年44岁的邹伟湘于2001年底担任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岳塘区检察院渎侦局介绍,邹伟湘利用职务便利私定规矩,向湘潭娱乐业主强收“保护费”。去年12月,一名业主忍无可忍,将自己与邹的对话偷偷录了音,并联合其他一些业主向纪检部门举报。今年5月19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邹刑事拘留。10月15日,邹被岳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邹伟湘被刑拘后,直到如今,仍未亲口交代一件犯罪事实。但检察机关经过艰苦侦查,掌握了他的大量犯罪事实。 岳塘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并查明邹伟湘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电游室经营业主王某、叶某等人为开设赌博类游戏机所送的现金2.5万元。此外,邹伟湘家中有银行存款和现金110多万元,除去非法收受贿赂2.5万元及其他收入7.8万元外,尚有79万多元人民币和部分美元、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以此对其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