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东北税改已退税2.8亿 年底还有大幅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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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4:2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七日电(记者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十月底,东北地区已认定可享受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企业有四万多户,已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两亿八千四百多万元人民币。十二月底前,国税机关还将为纳税人再办理一次退税,预计退税额会有大幅度增加。 税务总局称,在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经过认定,东北地区拟定了符合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税务机关按规定均在十月三十一日前完成了第一次退税工作。其中固定资产进项税发生额八亿多元,新增增值税三十九亿多元,应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近三亿元,已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两亿八千多万元。 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正在抓紧办理第二次退税工作,预计二次退税额将比第一次有大幅度增加。除增值税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也逐步向纳税人兑现,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了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据悉,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很大。在增值税、资源税等方面,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允许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经过认定的相关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