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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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4:58 信息时报 |
广州市某公司在职职工李先生:单位虽然给我参加了医疗保险,但对如何科学经济实惠地就医不甚了解,想请教如何控制自己就医的自费率? 广州市医保中心有关专家:目前多数医保定点医院能将自费率控制在20%左右,有些一、二级医院甚至能控制在5%以下。一般来说,一、二级医院收费标准也低于三级医院。通过合理选择定点医院,尽量少选自费项目,可以显著降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目前,医保政策为了鼓励参保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利用一、二级医院的医疗资源,特别调低了参保病人住一、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及共付段自付比例。以退休参保人住院为例,住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328元,住二级医院797元,住一级医院531元;住三级医院共付段自付比例为14%,住二级医院10.5%,住一级医院7%。 我国现行的医保三个目录,基本涵盖了当前医疗业务的常用药品和治疗、检查项目,能够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要。医保政策同时规定,只要事先向患者或其家属作必要说明并经其签字同意,医生可以根据病情需要给参保病人使用自费项目并直接向病人收取费用。经济能力不佳的参保人,可提醒或要求医生优先考虑使用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项目。 读者如需了解医保的其它细则,还可以致电广东省、广州市劳保部门的热线电话12333、87667731,或上www.gzyb.net网咨询。 时报记者王道斌通讯员吴子因(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