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中院判决一起团伙拐卖男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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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5:0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 李朝涛 通讯员殷水泉)为赚黑心钱,河源一名女子组织团伙疯狂拐卖男童,5年间先后拐卖了7人。前天,河源市中院对这宗拐卖男童团伙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周运红被判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4岁的周运红为广东连平县人,为了营利,她伙同几个老乡,时分时合,先后在连平县境内外多次收买和拐卖男童。1999年底,周运红获知同村人周某想抱养儿子,便与邱某联系,要求帮助她找个男孩。2000年初,邱某经博罗县龙溪镇宫廷村的江苏平介绍,与一个男人带着一个约4岁的男孩到周运红家,经周运红介绍,又将该男孩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周某为子,取名周正基。案发后,该男孩被公安机关解救。 2004年农历正月的一天,周运红接吴某电话,称东源县灯塔镇有一个出生几个月大的男童要送出去给人抱养,周运红到灯塔镇找到了事主以1.1万元的价格将男童买下,后谢某又将该男童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人做儿子,两被告从中获利。 经查证,周运红等几名被告人以这样的方式,自1999年到2004年先后拐卖男童7名。2004年5月1日,其中4案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0月13日,此案由河源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