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赴港澳过圣诞、元旦旅客要守规通关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5:51 新华网 |
新华网深圳12月18日电(李南玲、叶卢)一年一度的圣诞、元旦节日即将来临,国内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迎来一个高潮。为了让广大旅客了解国家进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快捷通关,罗湖海关负责人提醒旅客要守规通关。 随着“个人游”政策放开的城市不断增加,前往香港旅游购物的内地旅客也大幅增加,其中部分旅客因不了解海关规定而导致违规受罚现象屡有发生。据罗湖海关透露,该关今年1-11月份即查获国内旅客走私违规案件2680宗,案值1亿多元。为此,罗湖海关提醒广大旅客,不论是出境还是入境,如果旅客对海关规定不了解或有申报物品时,都应主动选择到“申报台”咨询、申报。除此之外,旅客以其他任何方式、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作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尤其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新的规定放宽了出入境携带现金的限额,但放宽出入境人民币限额的条例要到2005年1月1日开始生效。截至今年年底,旅客出入境所能携带的人民币现钞额度仍为6000元。旅客可携带外币现钞等值5000美元出境。如携带的人民币现钞或外币现钞超过规定的限额,必须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如果超量,又没主动申报,海关将视情况按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另外,根据海关总署《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衣料、衣著、鞋、帽、工艺美术品价值在1000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对于价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耐用消费品,如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音响等,每公历年度可任选其中一件征税入境。旅客携带入境的应税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将视不同情况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在回应记者关于海关对“个人游”旅客有没有特别的税收政策时,罗湖海关负责人称,目前海关对“个人游”旅客的税收政策与其他中国籍旅客是一致的,但考虑到开放港澳个人游是中央为促进内地与港澳间进一步交流而出台的重大举措,海关对广大正常旅客,特别是首次到香港旅游购物的内地旅客所携带的物品,按照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并视其个人需要酌情予以照顾。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海关将视不同情况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