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351”职工维权热线打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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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5:51 扬子晚报 |
记者昨天在采访时获悉,“12351”职工维权热线自9月底开通以来,接到了许多职工的投诉,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反映的用人单位非法收取类似于押金、保证金和拖欠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约占到信访量的20%。记者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希望能给更多的职工以借鉴。 案例一今年36岁的王某曾 是南京一家运输公司的司机。他今年2月应聘到该单位时,公司未与他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且收取了他800元押金,在公司干了53天后,王某一分钱工资没拿到,连押金都要不回来。4月12日,王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往市职工援助中心投诉。 市职工援助中心:王某虽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理应得到应有的报酬,单位非法收取的押金也应退还。最终,公司退还了收取王某的800元押金,并且支付了1500元工资。 外来务工人员遇到的另一个头疼事是,工伤认定难、索赔难,这使得部分打工者流血又流泪。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报工伤,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但必须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外来务工人员证明起来比较困难,这部分投诉占信访量的15%%。 案例二今年3月初,二名外 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前往援助中心反映,他们的父亲岳某自1991年在南京某码头打工至今,一直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年初岳某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造成高位截肢,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单位在花去5万元治疗费后,提出10万元了断此事。兄妹俩找了多个部门请求帮助,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处理起来很困难。万般无奈之下,他们来到援助中心请求援助。 市职工援助中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详细算出了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待遇以及最低的赔偿标准,并帮助他们制订初步的索赔方案。并告诉他们,若单位提出的赔偿额过低,可先找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市总工会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不久,兄妹俩将单位答应赔偿18.8万元的好消息告诉了工作人员。 此外,反映工资待遇不高,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月,而且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没有正常休息日的也占到了信访量的20%%。用人单位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问题,占信访量的25%%。 案例三今年12月1日,来自安徽的一批民工拨 打“12351”热线电话求助。据了解,他们自今年3月来到南京建邺区某工地打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打工的辛苦钱至12月1日还未拿到,该工地由一位朱老板承包。 市职工援助中心:经过了解,不发工人工资是因为工程款没有结算,资金周转困难。经过多次协调,朱老板12月8日主动承诺,将在12月10日前支付全部工资,并说如果自己的公司以后遇到法律上的问题也会来咨询。12月10日打电话求助的民工高兴地反馈说,他们已经拿到了辛苦钱。本报记者薛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