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近千万被判无期 京城女骗子专盯租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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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7:08 新华网 |
昨天,市一中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将租赁而来的汽车、房屋低价卖给他人非法获利的诈骗案。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樊斌诈骗他人95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8岁的樊斌是北京人,从2000年9月至去年9月,她以能够帮人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汽车为名,先后把她从“今日新概念汽车”等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汽车,出卖给20余人,骗取购车款共计250余万元。她还于2002年12月至去年9月间,以帮人购买低价商品房为名,使用私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伪造房款结算清单、承诺书,将其租赁的7套住房售出,骗取购房款340余万元。 在被骗人中,陈某损失最为惨重。去年2月,樊斌说她能买到便宜的经济适用房,陈某就通过樊斌为自己及亲属购买了两套住房,共交给樊斌127万余元。同年6月份,陈某又介绍妹妹从樊斌处购买房屋一套,交付房款25万余元;陈某还帮朋友曹某和马某各以46万余元的价格从樊斌处购买了房屋一套。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樊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樊斌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能够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但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赃款绝大部分未追回,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故其虽具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通讯员冯松)(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