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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作案37起 再敲预防青少年犯罪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8:00 新华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19日电近日,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从破获一起案件中发现一个令人吃惊的情况:一个年仅16岁的涉案人员4年来竟然伙同他人盗窃、抢劫作案达37起。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警钟。

  今年11月,林州市连续发生两起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案。林州市公安局经过侦察,12月初民警将多达11人的犯罪团伙全部抓获。一位年仅16岁的涉案人员崔某除交待2起抢劫案外,还交待了35起盗窃案件,使这一犯罪团伙的作案数量由2起增加到38起。

  据林州市巡警大队民警张鹏举介绍,崔某初中辍学后开始到处作案,第一次作案时年仅12岁。2000年的一天,崔某与其他4人一起行窃。崔某等二人望风,三名犯罪嫌疑人入室盗窃现金4800余元。

  这次作案掀开了这位少年作案的序幕。崔某发现同村王某的邻居外出之时,经常将大门钥匙放在门头上。2001年一天,崔某趁其外出,用钥匙打开大门入室盗窃现金4000元。受害人疑心儿媳妇所为,害得儿媳喝农药险些送命。

  据崔某交待,他还伙同他人盗过摩托车、自行车、脚蹬三轮车、电动机等物品。由于得来容易,崔某盗窃的物品出手廉价。他窃得的摩托车200元就卖给废品收购站。一辆摩托因打不着火就扔到路边。随着年龄的增大,崔某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他曾一夜之间在一个镇上连撬三家商店,将一个化妆品门店的全部商品窃取一空。今年11月份,他伙同他人抢劫林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的学生40元钱后,又持刀实施抢劫了一辆出租车。目前,林州市公安局对此案的审讯结束,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完)(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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