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事业单位年底全部实行法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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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8:08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从12月15日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暨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的“非法人”事业单位年底将全部实行法人管理。事业单位实行法人管理开始于2002年,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非法人”登记。截至目前,我市已登记的“非法人”事业单位还有1005家。根据最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今后将不再进行“非法人”事业单位登记,已登记的“非法人”事业单位必须在今年年底变更为事业法人,同时实行政事分开,人、财、物独立,纳入法人登记管理。 (许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