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国地税联合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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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9: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孙建军贺海光朱郸娜)自本月上旬起,象山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对需要国地税共同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由主受理发证的税务机关核发套印国地税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 据悉,这次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以国税局为主受理单位;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以地税局为主受理单位。象山县便民服务中心专设了税务登记窗口,纳税人只要到一个窗口,就可以办妥两家事宜。(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