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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经济普查下月启动 瞒报要受行政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9:54 新华网

  昨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二号公告,我省将于2005年1至5月展开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2005年1至5月将在全国进行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在我省同时展开。登记的对象为:我省境内所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登记的主要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届时,我省各级普查机构将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上门登记,规模以上企业由本单位派人参加当地普查机构统一组织的培训后,填报本单位的普查表。

  据悉,对于拒报、瞒报和迟报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另悉,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陈明华、宋光辉)(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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