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昨在汉建议听证会应撰写听证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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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02 新华网 |
如何防止听证会“走形式”?在昨日的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蔡定剑建议:听证会主办方应像写法院判决书那样撰写听证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蔡定剑说,近年来,立法、物价等听证会越来越多,但不少听证会开过后,主办方只公布一个结果,采纳、拒绝了哪些建议,依据是什么,外界一概不知。容易给人“暗箱操作”的印象。 如撰写听证报告,把听证代表的不同意见摆出来,再把主办方的意见及依据摆出来,就能让社会大众一目了然。同时,也对主办者形成了约束,促使其提高听证会实效。(完)(记者梅军通讯员田晓杏)(责任编辑:祝斌)(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