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欠民工2年工钱 "糊涂账"不知怎么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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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02 新华网 |
近日,河南民工梅世林诉称:江夏区路桥工程总公司欠60余名民工25万多元工钱,讨了两年都没有归还。 梅世林说,2002年,该公司承包了江夏大道的改造工程。当年6月,他带领60余名民工负责路基、路面施工。8个月后,工程如期完工。根据清算单,公司应付39万余元给民工。经过多次讨要,后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他们才支付13万多元,剩下的25万多元却拒绝支付。 记者要求梅世林出示相关证据时,他仅拿出一份清算单,且上面已经多次涂改,无法辨明。 记者随后联系江夏区路桥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彭锦红,他说,今年2月26日,公司就已将梅世林的工钱全部结清。当时,梅世林写了一份承诺书。 记者在这份签有“梅世林”的承诺书上看到:本人在路桥公司所做的工程,已在2004年2月28日前全部结算清楚,并支付完毕。 但梅世林坚称,当时是被迫签订这份承诺书的。 一方说欠钱,另一方称早已结算。到底谁是谁非?江夏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也称,由于梅世林不能出具有效证据,此事无法查证。 省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由于梅世林没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工程和用工都没有约定。而且也没有明细结账单,产生纠纷就不可避免。 据介绍,为了解决此次纠纷,劳动部门、民工、路桥公司都浪费了大量精力。路桥公司负责人称,早知如此,当初应和民工签一份详细合同。 劳动部门告诫民工:只有持有合同或欠条,才能依法维权。(完)(记者陈世昌 实习生尹妮)(责任编辑:祝斌)(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