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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将悬赏捉“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许尽义 实习生 谢琳莹

  昨天,南京市中院召开通报会,通报了自10月12日全市开展集中执行活动60天来的进展情况:全市共执结疑难案件189件,完成了总任务的70%,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为5072万多元。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骨头案”得以执行将大大地增强老百姓打官司的信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姜洪鲁表示,“执行难”问题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最终得到彻底解决。我们在讲人性化执行时,要更多地关注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和痛苦,要尽最大努力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要出重拳,必要时适用刑法第313条追究刑事责任。

  60天会战“啃”下189件重点疑难案

  南京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截止到10月份,南京市法院共有3600件未执结案件,其中261件是今年4月20日以前立案、已经执行半年多仍未能执结的“骨头案”。这些案件大致分为四类:一是被执行人恶意躲债,不露面或下落不明,执行通知难以送达;二是涉府案件,执行阻力大;三是暂不具备执行条件,如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等,客观上确实无偿还能力;四是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如一些因交通事故成为被告的人。鉴于此,市中院把这些案件单独挑出来,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执行会战。

  在为期60天的执行会战中,南京市中院专门组织全市执行局负责人对261件案件逐案分析,一件件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将重点疑难案件明确分派在执行局领导的名下,抓好执行预案的落实。据了解,为了保证“骨头案”能得到最终的执行,法院启用了信息交换机制,把所有疑难案件的信息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让各法院之间就相关案件进行协调和协助执行;对于一些辖区内干扰较大、阻力较大的案件,适用民诉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原承办法院申请交叉执行和市法院直接指定执行相结合的方法转移管辖权,促进案件的执行。同时,法院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提高执行艺术等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如南京微分电机厂诉某酒楼宾馆租金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投入在酒楼宾馆的财产又经过三次拍卖未果,同时因双方当事人要求差距较大,矛盾十分尖锐。南京中院执行局将其列入重点疑难案件“名单”,加大执行力度。经过前后37次说服引导,双方当事人的分歧逐步缩小。最后,该院执行局依法果断将被执行人投入在酒楼宾馆的所有财产及经营权作价770万元抵给申请执行人,取得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效果。

  提供“老赖”信息最高奖30%执行款

  据了解,这次执行会战中,各法院都加大了执行的力度。全市共拘留了四十几名被执行人。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先后两次开展突击执行行动,共拘留妨碍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涉案人员20名,结案143件,执行标的近1000万元,其中包括6件疑难案件。玄武区法院执行局面对66件疑难案件,局长王海城主持制定了周密执行计划,逐案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到专门办案组,限期结案。在执行具体案件过程中,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9名被执行人分别采取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结案49件,到位标的达1800万元。

  在通报会上,南京市鼓楼法院执行局的殷局长称,在这次执行会战中,鼓楼法院共拘留了17人,其中有一名被执行人的姐姐暴力抗法,也被刑事拘留。目前,该局14件“骨头案”已经全部执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利益,也大大鼓舞了执行法官的士气。

  南京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则表示,解决“执行难”问题,还应重拳出击。下一步,对于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案件,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后,法院将在媒体上公告悬赏捉“老赖”,提供信息者,最高可得到执行款30%的奖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姜洪鲁表示,“执行难”问题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最终得到彻底解决。我们在讲人性化执行时,要更多地关注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和痛苦,要尽最大努力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要出重拳,必要时适用刑法第313条追究刑事责任。

  1~11月全国法院执结案件170余万件

  前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总结2004年法院工作时说,今年1~11月,全国法院执结案件1707591件,标的额2522亿元。

  曹建明在总结会上说,各级人民法院在任务繁重、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着力解决“执行难”,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同时,整顿规范执行工作秩序,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集中半年时间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强化流程管理,推行执行公开,规范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等工作,逐步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据统计,今年审结的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刑事辩护宣传日”江苏启动

  本报记者 许尽义报道昨天,全国律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首个“中国刑事辩护宣传日”公益活动。江苏律协刑委会委员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活动。江苏钟山明镜等知名律师所的律师们一大早就在金陵图书馆设立了咨询站,免费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散发宣传册。宣传册内容包括与刑事辩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内目前刑辩工作发展状况的相关资料。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19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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