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在汉研讨 回顾与展望中国地方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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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22 新华网 |
昨日,50多名国内法学专家学者和全国、部分省市人大法制工作者齐聚江城,就当代中国地方立法进行了回顾与展望。 我国1982年宪法及以后的立法,确认省级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地方立法权。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余件地方性法规,为地方法制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与会专家学者对“地方立法的定位与走向”、“公众参与立法”以及“立法听证‘平民化’”、“高新区立法”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祥在研讨会上致词。他说,立法工作需要法理的指导和支持,加强立法机构与法律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更好地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此次研讨会,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成立的“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承办。(完)(记者余凯、通讯员田晓杏、实习生李俊)(责任编辑:祝斌)(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