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筑领域欠薪保障制度将于明年全面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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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1:13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19日电(潘一峰许群)从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明年6月之前,浙江各地将全面建立并实施建筑领域欠薪保障制度。截至目前,该省的宁波、台州、嘉兴等市已经建立并实施了这一制度。 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日前透露,从明年起,建筑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15日之内,必须办妥工人工资支付担保或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开设、资金存足等手续。未办理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据了解,该省建立的建筑领域欠薪保障制度,主要有“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两种形式。工资支付担保制度,是指建筑企业将一定比例的金额存入银行等机构,再由该机构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保证函,承诺一旦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凭保证函动用这笔款项,专项用于解决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建筑企业将一定数额的欠薪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将这笔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人工资支付担保、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具体额度和办理程序。 有关部门指出,工程项目经理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在安排项目资金时,要优先考虑农民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建筑企业,除按规定进行查处外,还将记入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在“信用浙江”网公布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