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学生获赔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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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20:18 法制晚报 |
状告“新东方”案双方和解 本报讯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刘小前状告新东方网络课堂欺诈一案经法院调解,法大学生刘某获赔工商查询费20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法院已正式以调解协议书结案。刘小前对记者说:“被告通过学校找我协商多次,本来我打官司也不是为了钱,而是替更多的学生们要个说法。” 刘小前认为其购买的“2004年司法考试网络课堂”是去年的翻版,从而影响了他今年的司法考试,因此将销售商新东方教育在线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培训费并赔偿损失2031元。今年11月25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作者:杨京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