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称劫机“恐怖分子”可能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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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23:58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民航总局了解到,故意编造或者传播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通告禁止故意编造或者传播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通告强调,航班延误时,旅客禁止冲击安检现场、堵塞登机通道等扰乱机场秩序行为,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强占航空器。 作者: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