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被偷为何不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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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0:06 红网 |
今年39岁的王晓琳人称“王百万”,这并不是说他有百万家产,而是光靠偷他就“挣”了上百万。他专门拣机关单位的领导办公室下手。奇怪的是,王晓琳作案数十起,可警方接到的报案仅占其交代的一半多。(见12月19日《现代快报》) 为何几个被盗金额巨大的案件多数都没有报案?对此被偷的领导除了说明丢失的钱具体用途外,并没有将不报案的原因说清楚。据悉,汪清县大兴沟林业局负责人丢失的3万元,是自家准备装修的钱,而珲春矿务局一领导被盗的10万元现金准备给孩子上学用,如此解释显然难以服众,这么大一笔款项即便印证上述用途,也应存放于银行或者家中,不可能随随便便放在办公室,反贪部门难道看不出一点反常?退一步说,即使这些钱属于平时的存款、奖金,但也是自己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啦,起码也应及时报案,凭什么被偷后一点不心疼? 领导被偷后之所以不报案,我看不外三个原因:一是由于办公室里“藏”的钱太多,被偷个十万八万还蒙在鼓里,不是不想报案,而是压根就不知道被偷;二是明知被偷,却一点不在乎,因为办公室里的钱被偷了,家里还有的是钱,家里的钱被偷了,银行里还有大量存款,偷是偷不完的,况且今天钱被偷了,明天还会有人送钱上门;三是被偷的钱来路不明,被偷后只好吃哑巴亏,害怕报案后引火烧身,毫无疑问,持这种心态的领导占大多数。 江洋大盗王晓琳被珲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纯属咎由自取,但我以为此事并未完结,对于那些被偷的领导显然不能轻易放过,不将不报案的原因查清楚,就有必要对其予以立案,某些领导究竟是受害者还是受贿者,一查便知。(稿源:红网)(作者:李忠卿)(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