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机修钳工陷入“职业病”困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1:27 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机修钳工陷入“职业病”困惑(图)
张辛生经常需要把腿抬高,以帮助血液循环。

  工作得病因不在职业病名单而难定性

  今年62岁的张辛生退休前从事机床刮研工作,工作中需要用右腹股沟顶住刮刀。干了28年后,张师傅右腿疼痛、肿胀,并逐渐严重。经诊断,结论为淋巴水肿、静脉瓣膜功能不全。张师傅认为自己的伤害是因工作造成,属于职业病或工伤。

  经两年多奔波,却没能认定为职业病或工伤。因他的病不在我国职业病名单目录里,且又不是工作中发生的事故伤害。

  12月13日,面对记者张辛生说出了他的困惑:病是工作造成的,但既不是职业病也不是工伤,那算是什么?

  得病

  28年工作落下腿病

  12月13日,在和平里医院住院部,躺在床上输液的张辛生,右小腿和脚背红肿,腿部被垫高。

  因为腹股沟静脉血管瓣膜功能发生障碍,他的血从腿部只能回流50升(正常100升),因此他不能长期站立走动。医生建议他抬高腿部,以促进血液回流。

  张辛生跟记者说从前他身体很好,曾是国家篮球一级裁判。

  张辛生1960年进入北京远东仪表公司,从事机修钳工工作。张辛生的主要工作是刮研,刮研的具体操作是:“身体前倾,左手在前,右手在后握持刮刀,刀柄与大腿上部相抵……刮削频率一般掌握在每分钟40至80次,”也就是工作中需要用腹股沟顶住刮刀。

  长期的腹股沟刮刀顶压造成了静脉血管回流不畅,一半血液无法返流回心脏,淤积在脚和小腿部。

  张辛生告诉记者,1993年前只是踝关节肿胀,之后越来越向上,现在已肿到了膝关节。

  今年,张辛生住了两个月的医院,其他时间大都在家里呆着,因腿病很难出门。

  公司对张辛生的工作情况说明中说:“每天刮研工作量最大时为8小时,每月断续最大刮研工作量为15天”;“公司从事此岗位工作的其他同志,由于工作年限没有与之相近,至今未发现与张辛生同志相同的症状。”

  求助

  职业病认定受阻

  随着张辛生腿部病情的发展和医疗制度的改革,张辛生需承担的医疗费越来越多,以至于负担不起。张辛生向单位提出进行职业病鉴定。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若认定是职业病或工伤,可享受全额报销。2000年9月,远东仪表公司向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递交了申请书。

  2001年4月,经过北京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张辛生右下肢淋巴水肿、静脉瓣膜功能不全,结论与刮研作业有关。拿到诊断的张辛生并没能拿到职业病或工伤认定。

  劳动部门解释,卫生部门职业病名单中没有他所患疾病,他的情况也就不属于职业病。

  当时给张辛生诊断的诊断组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郝凤桐告诉记者,当时只是诊断不是认定。因我国职业病认定归劳动行政部门。

  2004年2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对张辛生的多次来信做了回复:“凡是没有列入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是不能诊断为职业病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是否可以列入职业病目录,答复称“这一点牵涉到职业病目录(名单)的产生程序、确定原则和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所承受的(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增补和修订职业病目录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定程序,不是任何一个部门或专家就能做出决定。”

  2004年11月,北京市卫生局也对张辛生的来信进行了回复:……不能认定为职业病;但鉴于您的疾病又确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建议您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进行工伤认定。

  官司

  未被认定工伤

  认定职业病努力遇阻,张辛生转向工伤认定。2004年4月,张辛生向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照病情比照工伤处理。2004年6月,该委做出裁决,认为张未取得劳动部门职业病或工伤认定文件,驳回了他的请求。

  2004年7月,张辛生向东城法院起诉。东城法院审理后也认为,张要求认定工伤缺乏依据。张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

  审理过程中,张辛生才知道自己需要取得劳动部门的“职业病”或“工伤”认定。10月10日,张向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未被受理。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胡女士后来向记者解释说,张辛生的申请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不符合规定。程序上,发生伤害之日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是一年时间内。在实体上,排除职业病,工伤是指在工作地点发生的事故伤害,张辛生也不符合。

  12月13日,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张辛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张辛生不解,“单位组织钓鱼,员工从车上不小心掉下摔伤都是工伤,我这为什么就不能算工伤?”

  张辛生目前住在和平街街道,该街道的市人大代表王景英知道张辛生的事情后说,她准备把张辛生的事情作为议案提交到人代会,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疾病却无法认定为职业病或工伤的情况,希望权威部门做出一个规定。

  官方态度

  须凭名单确定

  卫生部公共卫生处贺处长告诉记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定义与国际劳工组织不同。国际劳工组织对因职业造成的疾病就可认定为职业病,但我国目前仍通过职业病名单目录来调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名单目前是10大类115种,覆盖不了所有的因工作造成的疾病。没有纳入名单目录的,不能诊断为职业病。

  贺处长说,目前的确存在一些因职业造成健康损害,而没有纳入职业病名单的情况。将来随着对职业病认识的加深,会进行调整。职业病名单的调整,需要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工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