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残损人民币兑换“首问负责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8:04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刘峻峰,通讯员赵莹、张丽、王洪波报道: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人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制定了《淄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提高市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进一步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办法规定:淄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实行“首问负责制”。即金融机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首问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兑换;金融机构首问人员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