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抽查显示:三分之二的节能灯不节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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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8:08 新华网 |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20日电(记者李兴文)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市场上销售的节能灯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现,三分之二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一些生产厂家唯利是图,有意夸大节能灯功率,一些产品电流谐波含量过大,存在安全隐患。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节能灯时务必认准品牌。 质监部门此次共抽查了58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合格20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33.3%。抽查结果表明,目前江西市场上销售的节能灯产品质量问题十分严重。 据质监部门介绍,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灯功率偏差大。本次抽查的4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9批次产品灯功率偏差不符合规定要求。灯功率反映了产品的耗能指标,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售价往往将小功率灯标称大功率灯,使得实测功率与额定功率相差较大,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二是电流谐波不合格。本次抽查的4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7批次产品谐波不符合规定要求。电流谐波含量过大,将会对电网产生较大干扰,会严重影响其他电器的使用性能,甚至会导致电网电流过高,从而引起电线短路引发火灾;三是初始光效指标偏低。本次抽查的4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6批次产品初始光效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这主要是由于一些企业有意将灯功率标大,给消费者造成灯的瓦数大就亮度强的假象,而实际初始光效指标远低于标准要求,误导消费者。(完)(江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