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吨微型车负担是否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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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8:40 南方日报 |
编辑同志: 我们是兴宁市一群个体0.4吨微型小四轮车(如图)的车主,我们基本上都是下岗工人。现在我们要反映的是关于“路桥费年票制度”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热烈支持和拥护“撤销原来收费站改成路桥年票收费制度”的决定,但是,对各类车辆年票缴费档次的规定,我们却觉得有些不合理。 第一,兴宁市地处广东山区,经济欠发达。群众生活水平在全省属于落后地区,但路桥年费却高于经济发达地区,如广州收费标准为930元,东莞1000元,邻近的龙川县每月30元(同类车型),而梅州、兴宁年票(营运)收费却要3000元。 第二,不管0.4吨还是2吨,都一个价位收费,而不管车辆上路多与少,对道路的损坏情况如何。在原来未有收费站时,与0.4吨微型小四轮车同一档次缴费的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现在的年票缴费远远低于0.4吨营运车3000元的标准(轿车、面包车缴800元至1800元)。我们这种车,生意不是很好,运价又是最低的,车辆大多是在乡村道路上行走,这样的收费负担是否偏重了? 车主 相关资料 0.4吨微型小货车全年缴费一览表 1.路桥费年票3000元/年 2.车辆年审635元 3.第三者责任保险:1100元 4.养路费:1700元 5.营业税、车船税共计544元 6.营业证:其中营运费880元 第一季度检测费430元(含技术等级评定) 第二季度检测费40元 第三季度检测费330元 第四季度检测费40元 营运证缴费共计1720元 累计:全年缴费869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