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核工业部”的幌子 诈骗六百万元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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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00 新华网 |
43岁的王文岚和张强,打着“核工业部副局长”的幌子,用一张5000万元的假银行存单骗了600万元。日前,市二中院以合同诈骗判处王文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强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0年7月21日,被告人王文岚以自己任董事长的“中国华运集团”名义与山东省东阿县农业局、东阿县顾官屯乡政府签订了在东阿县良种场筹建观光农业园的协议。实际上“中国华运集团”是王文岚托人非法注册的,5.6亿元的注册资金也全是假的。2001年3月,被告人张强自称是核工业部副局长,介绍王文岚与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东阿观光农业园项目开发事宜进行商谈。商谈时,张强在场并出示一张伪造的有王文岚签字的北京华运天地经贸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并谎称该笔存款系核工业部为此项目投到王文岚公司的资金。 这纸假存单和“核工业部副局长”的头衔唬住了房修一公司。2001年4月1日,王文岚顺利地以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东阿华运农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房修一公司签订了东阿农业观光园建设施工合同。后来王文岚以工程需要履约保证为由,用虚假担保的办法与房修一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及担保协议,骗取房修一公司人民币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01年4月28日,王文岚授权张某用这张汇票作质押,以工程进料为名从银行贷款人民币600万元。除被告人张强所得人民币20万元(已起获)外,其余都被王文岚及张某伙分。 后来王文岚因为别的案子,于2002年4月22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去年4月20日被保外就医。2003年10月17日王文岚在家中因这起案件被抓获,2004年6月9日张强也在北京落网。 二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文岚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告人王文岚犯有本案的合同诈骗罪,依法应将其前罪与本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王文岚、张强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