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保证金,用美女保护美女?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海外观潮之熊培云专栏 国内反腐真是妙计不断。据《华夏时报》报道,备受瞩目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和宁波市慈溪市率先试点,如无意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洁公务员退休时可拿到在职期间每年缴纳、单位贴补的一笔保证金,反之保证金则将被扣减。据初步测算,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廉政保证金”。对于这个政策,有不少媒体从法治与德治互补的角度叫好。总结他们的观点,不外乎“饱暖思廉洁”。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 首先,我们假定一个公务员是不腐败的。退休时他白拿30万,对他个人当然是有益的。问题是,他既然不腐败,给他30万做什么?国家财政岂不是白白损失了30万?换句话说,既然他不腐败,奖励他30万元就等于浪费国家财政。有这闲钱,不如投到危机重重的乡村教育上去。如果只是为了提高公务员的收入,那又何必挂“反腐败”的羊头? 其次,我们假定一个公务员是腐败的,他的腐败行为直到他退休时一直没有被发现,那么他最后白得了30万。这等于是为腐败分子锦上添花。有人说,如果他腐败,迟早会被查出来的。问题是,如果可以被查出来,还要保证金做什么?假定腐败都被查出来了,再扣除廉政保证金,这一前一后,不啻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西谚云,地狱常为善愿铺就。同样,鼓励善并不能制止恶。不妙的是,廉政保证金的出台,是从性恶论(政策设计者预计每个公务员都有可能去贪污)出发,却向性善论找偏方。换言之,它不是按宪政思路设计制度预防犯罪,而是舍本逐末动用国库,对“不犯罪者”进行奖励。一方面,在国家财政累进支出上再一次向“公仆”倾斜,扩大社会的不公;另一方面,对于技艺精湛的腐败分子来说,无非又增加一笔额外收入。 此外,既然是从性恶论出发,我们何不将这种理念运用到其他领域?对于惯偷,为了保障他不再偷东西,可以给一笔“不偷保证金”,如果他不偷,等他到了偷不动的年纪时奖给他一笔钱。现在官方与学界都认为中国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问题,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考虑设计一套保证机制:如果一位农民一辈子都不提着扁担找出路,到他老了提不动扁担时也奖励他30万?理论上都可行,为何独爱公务员?因为公务员的“不饱暖”比农民的“不饱暖”更紧迫? 为更好理解“廉政保证金”制度,我们可以打个比方。在一个房间里关着一群漂亮的美女,假设她们永远年轻漂亮。一位男看守提着钥匙在外面巡逻。房间与走廊里装有摄像头,但是监视功能经常失灵:一是线路质量有问题,二是看守可以关闭所有摄像头。也就是说,看守随时可以进入房间并占有其中任何一位美女。为了保卫这群美女,保护美女协会想出了一个办法:如果看守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几十年如一日不侵犯她们,到六十岁时,就奖他一个美女。 接下来是一连串简单的问题。看守能否坚持几十年不对美女动心?60岁时美女对他意义有多大?摄像头可以由看守单方面控制,保护美女协会在此是否尽职?被用作奖励的美女是不是无辜?如果看守一直占有部分美女,美女保护协会最后的“义举”是不是拿美女奖励色狼?如果看守占有美女后,将她送回房间,他是否还是合格的看守?归还导致对占有的免责,是不是间接承认了看守占有的正当性? 本期专栏作者 庄礼伟: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 熊培云:《南风窗》驻欧洲记者 薛涌:本报驻美特约评论员 本版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