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县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限期整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48 新华网 | ||||||||
宁夏永宁县公安、消防、安监局等部门近日对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胜利料场、宁夏金丰源实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牌,并与3家单位整改责任人签订重大火灾隐患责任书,限期今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毕。逾期不能整改完毕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求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
(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