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判13起歌厅著作权纠纷案 钱柜乐圣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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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0:31 新华网 |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集中宣判了13起有关歌厅播放MTV作品而被索赔的著作权纠纷案。其中,新世纪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和北京乐圣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因使用了《涛声依旧》等3首音乐电视作品而分别被判赔偿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1.6万元。 法院认为,涉案的MTV作品凝聚了导演、演员、摄影等创造性劳动,包含了制作者大量的创作,是声音与画面有机结合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制片者享有著作权。钱柜和乐圣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开场所放映这些作品,侵犯了新时代享有的放映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记者颜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