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人民陪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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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1:1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滕斌)从明天开始至12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将公开选任50名人民陪审员。 据介绍,如要担任人民陪审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另据了解,下列几种情形则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此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也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